2005年7月上旬,根据建设部《关于印发〈2005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、修订计划(第一批)〉的通知》建标函200584号要求,中国建筑防水材料工业协会作为国家标准主编单位在北京组织召开《坡屋面工程技术规范》的第一次编制工作会议。
四年多的时间过去了,专家团经过多次反复会审,于2009年9月份在北京召开的国标专家审定会,帝凡节能建筑系统副总经理董先生应邀参会,由中国建筑防水协会主编的《坡屋面工程技术规范(初审稿)》终于定稿,10月份将上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准通过,预计今年12月份出版,从而中国的坡屋面工程做法将结束无法可依的历史。
新的规范与图籍对以往的坡屋面做法主要调整了以下几个方面:
1、平瓦、油毡瓦不再作为一道防水设防,仅作为辅助防水,
2、混凝土结构层、钢丝网细石混凝土不得作为一道刚性防水。
3、将旧规范的屋面防水等级4级改为2级(Ⅰ级防水25年、Ⅱ级防水15年)。
4、将防水材料统一定义为“防水垫层”。
5、透汽防水垫层作为防水垫层的一个大类,在Ⅰ级、Ⅱ级防水设防中都可作为一道防水垫层,并给出了防水透汽膜的性能指标要求,从此防水透汽膜结束了在坡屋面做法中无法可依的历史。
6、铝箔隔热卷材在Ⅱ级防水设防中作为一道防水垫层。
7、将隔汽层正式写入构造做法。
8、粘土瓦等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瓦材不再写入规范。